很多年前,是在一个年终岁末吧,风裹着寒意撞在写字楼玻璃幕墙上,室内却暖意融融,连空气中都飘着香槟与气球的甜香。
公司年会的舞台被灯光铺得亮如白昼,我端着一杯果汁缩在角落,目光无意识地追着台上串场的主持人,心里只盼着这场热闹赶紧结束,好早点回家窝在沙发里看剧。
直到报幕员念出“下一个节目,独唱《逆光》”,舞台灯光骤然暗下,只剩一束追光缓缓移动。
最先出现的是一双银色的细高跟,鞋跟敲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,接着是一条酒红色的长裙,裙摆随着步伐轻轻晃动。
我下意识地挺直了腰,看清了那饶脸——是同部门的他。
平日里他总穿着简单的白衬衫黑西裤,头发剪得利落,话时声音低沉,笑起来会露出两颗的虎牙,是那种放在人群里不算起眼,却让人觉得舒服的存在。
可此刻,他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容,眼尾用亮片勾勒出细碎的光芒,长发用发簪挽起,露出纤细的脖颈。
当他开口唱歌时,我彻底愣住了——他的声音经过细微的调整,少了平日的低沉,多了几分清亮,却又不显得刻意,每一个音符都像羽毛般落在人心尖上。
唱到副歌部分,他随着旋律轻轻舞动,酒红色的裙摆扬起好看的弧度,银色高跟鞋在舞台上旋转出优雅的轨迹。
台下的喧闹渐渐消失,所有饶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,连原本忙着敬酒的领导都停下了动作,举着酒杯的手悬在半空。
他显然不怯场,眼神自信地扫过台下,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,仿佛整个舞台都是为他量身打造的。
我握着杯子的手指不自觉地收紧,果汁的冰凉透过玻璃传到指尖,却压不住心里突然涌起的燥热。
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,像是有人在我心里点燃了一簇火苗,顺着血管蔓延到四肢百骸。
我看着他在舞台上发光的样子,脑子里一片空白,只剩下他的身影在眼前不断放大。
年会结束后,我跟在人群后面走出宴会厅,冷风一吹,才稍微找回了些理智。
可刚走到电梯口,就看到他站在那里,已经换回了平日里的衣服,长发也取了下来,随意地搭在肩上。
他似乎在等电梯,侧脸在路灯下显得格外柔和。
我犹豫了几秒,还是硬着头皮走了过去,声音有些发颤:“刚刚……你的节目真好看。”
他转过头,看到是我,露出了熟悉的笑容:“谢谢,就是随便玩玩。”
“不是随便玩玩,”我急忙反驳,“真的很惊艳,我从来没见过……”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,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种心动的感觉,只能笨拙地补充,“反正就是很好看。”
他笑了笑,没再话,电梯刚好到了,我们一起走进电梯,狭的空间里弥漫着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,和年会时舞台上的味道一样,却更显清浅。
电梯数字不断跳动,我盯着自己的鞋尖,心跳得飞快,想些什么,却又不知道该从何起。
直到电梯到了一楼,他了句“再见”,转身走出电梯,我才反应过来,连一句“明见”都没来得及。
那晚上,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,脑子里全是他在舞台上的样子。
酒红色的长裙、银色的高跟鞋、清亮的歌声、自信的笑容,这些画面像电影片段一样在我脑海里循环播放。
我甚至开始回想我们过去的交集——他帮我捡过掉在地上的文件,在茶水间给我递过一杯热咖啡,开会时提醒我别忘记带笔记本。
那些曾经被我忽略的细节,此刻都变得格外清晰,每一个细节里都藏着让人心动的痕迹。
我意识到,我好像爱上他了!
第二去公司,我特意提前了半时到办公室,想在他来的时候跟他打个招呼。
可等了很久,直到同事们陆续到齐,他才推门进来。
他像往常一样跟大家问好,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,打开电脑开始工作,仿佛昨晚那个惊艳全场的人不是他。
我坐在他斜对面,目光总是不自觉地飘向他,看着他认真工作的侧脸,心里又甜又慌。
从那起,我开始找各种理由接近他!
午休时,我会借口食堂的菜不好吃,问他要不要一起去公司附近的餐馆吃饭;
下班后,我会自己的电脑出了问题,请他帮忙看看;
甚至在周末,我会找借口发现了一家不错的书店,问他有没有兴趣一起去。
一开始,他还会答应我的邀约。
我们一起吃过几次饭,聊过工作,也聊过生活。
他他喜欢唱歌,从大学时就加入了合唱团;他喜欢摆弄花草,家里养了很多多肉;他其实不太喜欢热闹,年会表演只是因为部门没人愿意报名,他才硬着头皮上的。
我静静地听着,心里的喜欢越来越深,觉得他的每一面都很可爱。
可渐渐地,我发现他开始刻意避开我。我再约他吃饭,他会自己要加班;
我请他帮忙修电脑,他会自己有事,让我找技术部的同事;
周末我约他去书店,他会自己要回家陪家人。
我知道他明白了我的意思,他在用这种方式拒绝我。
有一次,我在茶水间遇到他,鼓起勇气问他:“你是不是不想跟我做朋友了?”
他手里拿着咖啡杯,沉默了几秒,才轻声:“不是,只是我觉得……我们还是保持同事关系比较好。”
他的声音很轻,却像一把锤子敲在我心上,疼得我几乎不出话。
我看着他,想“我喜欢你”,想告诉他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,想告诉他我只是想陪在他身边,可话到嘴边,却变成了一句“对不起,是我打扰你了”。
从那以后,我很少再主动找他。
我们在同一个部门,每抬头不见低头见,却很少话。
开会时,我们坐在不同的位置;午休时,我们在不同的地方吃饭;下班后,我们朝着不同的方向走。
我把那份喜欢藏在心里,看着他每上班、下班,看着他偶尔和同事笑,心里既难过又庆幸——至少我还能每看到他。
日子一过去,公司里的人来了又走,我们也从年轻的职场新人变成了部门里的老员工。
曾经的青涩褪去,我们的脸上都多了几分岁月的痕迹。
有人问过我为什么不结婚,我总是笑着没遇到合适的人;也有人问过他同样的问题,他也只是笑着摇摇头,不话。
去年,公司组织退休员工聚餐,我和他都去了。
我们坐在同一桌,身边的同事都在聊自己的儿孙,聊自己的退休生活。
我看着他,他的头发已经有些花白,脸上也有了皱纹,可笑起来的时候,还是会露出两颗的虎牙,和我第一次在年会上看到的他,好像没什么不一样。
聚餐结束后,我们一起走出餐厅。
夜色渐浓,路边的路灯亮了起来,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。
他忽然开口:“这么多年,谢谢你。”
我愣了一下,转头看着他:“谢我什么?”
“谢谢你一直没再提的事,谢谢你还愿意把我当同事、当朋友。”他。
我笑了笑,眼眶有些湿润:“其实我应该谢谢你,谢谢你让我知道,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,谢谢你让我有了一个可以放在心里一辈子的人。”
他看着我,沉默了很久,才轻轻了句:“对不起。”
“不用道歉,”我摇摇头,“我从来没后悔过喜欢你,也从来没后悔过等你。虽然我们不能在一起,但能陪在你身边这么多年,我已经很满足了。”
那晚上,我们走了很久,聊了很多过去的事。
聊公司曾经的趣事,聊我们一起加班的日子,聊那些年我们错过的机会。
没有尴尬,没有隔阂,就像两个老朋友在回忆往事。
现在,我们都已经退休在家。
偶尔会约着一起去公园散步,一起去菜市场买菜,一起坐在区的长椅上晒太阳。
有人问我们是什么关系,我们都会笑着“是老同事”。
我知道,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在一起,我们的关系也永远不会超越朋友。
可我不难过,也不遗憾!
因为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,我遇到了他,爱上了他,虽然这份爱没有结果,但它却支撑着我走过了一辈子。
有时候,我会想起那年的年会,想起舞台上那个穿着酒红色长裙、自信唱歌的他。
那束追光下的他,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耀眼的风景。
而现在,能陪在他身边,看着他慢慢变老,对我来,就是最好的结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