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刚一动身,林站在城头,嘴角终于露出了掌控一切的笑容。
“鹰眼回报,猎物开始移动。”林隼在一旁低声道。
“很好。”林目光锐利,“传令,可以收网了。”
林勇亲自率领两千名装备精良、士气高昂的部落战士,悄然出城。
他们并不与食人族主力正面接战,而是像最有耐心的猎手,远远地吊在食人族队伍的后面和侧翼。
空中,热气球不间断地监视,将食人族的行军路线、队形分布,实时传递给地面的林勇。
山林里,最精锐的猎人出身的战士,如同鬼魅般追踪,不时用冷箭精准地射杀掉队的、或者试图离队寻找食物的食人族。
部落的军队,就像一群驱赶羊群的牧羊犬,不紧不慢,却保持着强大的压力,迫使食人族无法停留,无法分散,只能沿着既定的路线,惶惶如丧家之犬般向老家“逃窜”。
与此同时,余枭收到了林的飞鸽传书。
他立刻行动起来,目标直指那些还在摇摆、试图置身事外的沿路部落。
他派出的使者,带着林“装逼”……哦不,是充满智慧与力量的论断,来到了这些部落首领面前:
“结盟?散沙?诸位首领,请看看我们部落!两年前,我们不过几十人!如今,每座城内都是数万族人,哪个不是从不同部落而来?你们曾经也有同盟,几千人甚至几万饶同盟,结果如何?照样被几千、甚至几百食人族杀得血流成河!为什么?”
“因为那是散沙!是乌合之众!”
“再看看现在!我部落去年仅凭几百核心战士,便能击退食人族,保卫身后数万族人!今年,我们更能将三千食人族打得毫无脾气,像赶羊一样将他们驱逐!为什么?”
“因为我们是一个整体!是一个拳头!我们有统一的号令,精良的装备,严密的组织!”
“现在,首领有令,凡沿途部落,限期加入部落,受我庇护,共抗野蛮。逾期不决者……生死自负,勿谓言之不预也!”
这赤裸裸的阳谋,配合着部落刚刚展现出的、碾压食人族的强悍实力,以及林勇大军在后面“护送”食人族带来的巨大心理压力,产生了摧枯拉朽的效果。
那些原本还想骑墙、或者心存侥幸的首领们,最后一点犹豫也被彻底粉碎。
加入,虽然会失去独立的权柄,但能活命,还能过上难以想象的好日子。
不加入?
等食人族过去(哪怕是被赶过去的),或者等部落收拾完食人族回头……那画面太美不敢想。
“我……我们黑熊部落,愿举族加入部落!”
“我们河柳部也愿意!”
“还有我们……”
一时间,使者所到之处,应者云集。
大批原本游离在外的部落,纷纷打点行装,扶老携幼,向着宫堡、黄图堡等部落的城池涌去。
短短时间内,部落的人口再次迎来爆炸式增长,新增了五六万人!
余枭站在黄图堡的城头,看着下方络绎不绝前来归附的人群,心中对首领的敬佩无以复加。
这一手“驱虎吞狼”顺势整合,玩得真是炉火纯青!
不仅解决了食人族的威胁,更兵不血刃地将整个山区的人力资源彻底整合到了一起。
林收着各方汇报,等着猎物,自己撞进网里来了。
宫堡里头,前几打打杀杀的气氛总算淡零,大家又开始忙活起种田搞建设的日常。
林大佬正琢磨着怎么把新来的几万张嘴安排明白,顺便给那帮吃饶家伙来个终极套餐,北边居庸关就传来了好消息。
金牌销售扬罡同志,用信鸽发回了他的业绩报告。
好家伙,不看不知道,一看吓一跳:
· 硬通货到手: 忽悠回来八百多匹草原骏马!虽然比不了林记忆里的汗血宝马,但皮实耐造,是组建骑兵队的绝佳材料。
· 薅羊毛大师: 趁着春草原羊脱毛衣,扬罡用盐巴、几个青铜杯子和漂亮陶罐,就跟白捡似的,换回了几万斤优质羊毛!牧民还觉得他脑子有坑,帮他们处理库存了呢。
· 副产品大丰收: 另外还指带着弄回来上千只活羊、几百头牛,外加一堆皮子、筋腱、奶酪什么的,正组着庞大车队往家运呢。
“干得漂亮!给扬罡记头功!”林乐得直拍大腿。
这波物资,尤其是那八百匹马,简直是雪中送炭。
他脑子里已经浮现出自家骑兵,穿着亮闪闪的盔甲,骑着高头大马,把敌人撵得满山跑的拉风场景了。
到时候,那些骑驯鹿的兄弟就可以转业去搞物流了。
“告诉扬罡,马和羊毛,长期收购!低调点,别让草原上的朋友知道咱家后门居庸关修得这么结实。”林补充了一句。
闷声发大财才是王道。
刚乐完,负责情报的林隼就送来了一份不太妙的消息:华胥部落附近,发现食人族探头探脑的身影。
林一挑眉,毫不意外。
上次在华胥部落,他把食人族一支七百多饶“狩猎队”包了饺子,一个都没放回去。
这么久没信儿,食人族总部又不是傻子,肯定得派人来看看怎么回事。
现在这些喽啰,就是大餐前的开胃菜。
他让人把华胥凰和华胥织请了过来。
华胥凰一看情报,脸唰一下就白了,捏着兽皮卷的手直哆嗦。
旁边的华胥织也吓得够呛。
“他……他们还是找来了……”华胥凰声音都带上了哭腔。
她可太清楚这帮吃人魔头的德行了。
上次要不是林神下凡,华胥部落估计已经成了人家的自助餐厅。
现在食人部落找上门,肯定会要有更狠的屠杀。
这种害怕,在她见识过部落的“豪华配置”后,变得更强烈了。
来部落之前,她觉得华胥部落混得还算不错。
有石头房子住,能种点地打点猎,虽然偶尔饿肚子,但起码不像山里那些野人一样吃同类。
跟邻居狼胥部落比,也就差一丢丢吧。
可到了部落,她的三观被按在地上摩擦了一遍又一遍。
高耸入云的城墙,安全感爆棚;青砖白瓦的楼,干净亮堂,里面还有冬暖屁屁、夏凉嗖嗖的水暖;那栋九层高的办公楼,她第一次见还以为要通到上去;玻璃窗户亮堂堂,镜子照得人毛孔都看清……这哪儿是部落啊,这分明是神仙府邸!